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3-13667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浙妇〔2022〕50号)精神,推动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策论文章和工作典型案例评选。
一、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策论文章评选
1.参与对象: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全市各中小学校(园)长、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工等。
2.选送数量:各县(市、区)教育局选送3-4篇策论文章进行市级联评,市直学校(单位)每单位推送1篇策论文章参加市级联评。
3.策论内容: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意见》(浙妇〔2022〕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各校实际,谈政策理解,查问题不足,明思路对策。要求措施全面,结构完整,条理清晰,行文流畅,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4.报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单位)填报策论文章汇总表(附件1),与策论文章一并打包,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处张俊芳,联系电话:2626059。
二、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征集
1.参与对象: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一校(园)一案,案例撰写人不超过3人。
2.案例形式:围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案例可以图文表述,可以视频展现;可以活动设计,可以情景叙述;形式多样,自由灵活。字数一般不超3000字,视频时长不超5分钟。
3.选送数量:各县(市、区)教育局推选出3-4个典型案例(尽量覆盖不同学段)送市级联评,各市直属学校(单位)要求每个单位报1个典型案例。
4.评选结果:根据报送数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精选优秀案例推荐到《丽水教育》、丽水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杂志宣传。
5.报送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单位)填报《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后,与典型案例一并打包,于2022年3月20日之前上交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张俊芳,联系电话:2626059。
附件:1.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策论文章汇总表
2.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典型案例汇总表
丽水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策论文章和典型案例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