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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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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数量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和品行,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丽水市本级幼儿园任教3年及以上编外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获市级名优教师评选系列荣誉称号; 2.获市级学科课堂教学二等奖及以上; 3.论文课题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课题为负责或执笔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szhad.com) 丽水教育网(http://jyj.zszhad.com)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11:30为止(扫二维码或到电脑端地址: 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填写《2022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请到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 (2)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报名前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在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其中招考人数3人以上的岗位(岗位代码01)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2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四)笔试及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的80%,未达到合格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5)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中职专业课岗位报考人员的相应专业技能水平,报考人员需在90分钟内完成相应的技能操作。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2年8月9日下午15:00—16:30 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具体地点详见校内示意图。 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1)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5)根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按要求于2022年8月10日15:00-17: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1号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实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面试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2)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和才艺展示的形式。 课堂教学考核为模拟上课(试讲),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课堂教育考核结束后再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时间为5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聘用。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6:45 面试报到地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3号楼二楼阶梯教室 2.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5) 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考核采用模拟上课(试讲)的形式,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7:00 报到地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2号楼二楼阶梯教室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02)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课堂教学考核成绩×55%+才艺展示成绩×5%。 2.中职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3、04、05)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的,按课堂教学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上述均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四、公示录用 (一)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二)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签订劳动合同对象,拟签订劳动合同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签订劳动合同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签订劳动合的,按有关人事合同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手续。 (三)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签订劳动合同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在接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签订劳动合同资格。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为合同制教师,待遇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合同制教师工资核定文件发放。 考察期间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纸质材料,如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参加考试的当天须携带纸质《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3,下载打印并签署承诺人姓名)。 如因疫情原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南城实验幼儿园0578-2923556;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0578-2027386;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13625786676(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16:00)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0578-2626030 附件2:丽水市直属学校2022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学前教育岗位才艺展示评分标准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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