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财预执[2021]13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招标项目名称: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公款存放项目
3、招标编号:浙明丽采2021045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公款存放项目招标总规模约5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放期限为200万元六个月定期存款,300万元一年定期存款,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加点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竞标银行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6.1在丽水市区(含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6.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6.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市政府同意;
6.4竞标银行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应一致,不得转移。
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竞标银行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银行才具有投标资格。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日- 2021年8月10日,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联系人:王鑫鑫,联系电话:18157830816。
10、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10.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10.2竞标银行所属丽水分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纳入人民银行评价范围的不受此限制,具体银行名单由市财政统一向人民银行等部门获取后提供。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提供报市政府批准的材料复印件);
10.3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2、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5楼)。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5楼)。
1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徐潇霞、陈春满 联系电话:0578-2091785、0578-2091329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鑫鑫、叶丽萍
联系电话:0578-2178552、18157830816 传真:0578-2178552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zszhad.com/lsweb/)
丽水机关党建网(http://jgdgw.zszhad.com/)
17、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竞标银行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竞标银行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五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